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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挾公器、以自肥」-年年虧損的史威靈,郭清江安然坐領高薪。
(2005.10.21賴士葆辦公室)(見附件)
本文轉載自: 立法委員賴士葆辦公室 http://www.abao.org.tw/news/1021.asp
華揚史威靈是在美國登記的公司屬美籍航空事業,政府挹注史威靈資金乃是當時由美國參議員來台找政府出資,主要是開發小型商務噴射客機,載客人數3至7人,政府藉由發展未來航空事業之名投資史威靈公司, 可是,史威靈虧損連連,郭清江卻坐擁高薪,令人非議。賴士葆表示:
1.『挾公器、以自肥」-年年虧損的史威靈,郭清江卻坐領高年薪1000萬(比總統年薪還要高)、獲配高級房車,並領取股票選擇權2.5億元:史 威靈93年度虧損19.23億元,每股虧損高達34.12元,是政府目前為止所有轉投資事業來說,虧損最嚴重的公司,可是,郭清江今年二月上任,一年年薪 為1000萬元,另配有房子、高級賓士車(Mercedes Benz),還不打緊,他還領取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2.5億元,比陳總統一年薪給(薪俸、公費與年終獎金)624萬元高出甚多。令人憤怒的是,為何史威靈公司嚴重虧損,董事長卻可大領薪資、 享受貴賓待遇,現在還不斷要求政府出錢投資史威靈,簡直是「挾公器、以自肥」。
2.政府鉅額投資史威靈6.14億美元,猶如石沈大海,回 收遙遙無期:在這6、7年間政府陸續挹注,協助史威靈公司之商務型小飛機開發案,迄今政府已出資 6.14億美元(相當於台幣202.62億元)投資史威靈,國內總投資幾乎占該公司股權92.12%,其中經濟部耀華玻璃是美國華揚史威靈航太公司最大股 東(持股達47.64%),再加上行政院開發基金、航發會、台翔、華揚等,美國技術入股股份不到10%,目前政府鉅額投資,可是都肉包子打狗、血本無歸。 (見附件)。
3.阻斷有利投資的航太殺手、卻力促政府投資每股虧34元的華揚史威靈:去年華揚史威靈為了完成商務客機在美國的最後階段驗 證,向經濟部尋求增資機會,行政院長游錫堃為求慎重,借重郭清江的專業評估該項投資,郭清江原本也反對再投資該案,在他出任董事長前,以該公司接到訂單為 由,由反對轉為支持。但是,郭清江沒有任何投資航太業的經驗,又主導華揚史威靈投資評估,令人質疑。之前,1992年美國麥道飛機公司,曾經有意要求台灣 出資20億美元,購入該公司40%的股權,當年的前經濟部長蕭萬長準備以民間企業合組的台翔航太科技公司名義入股麥道,不料卻遭到立法院反對黨立委(當年 的立委陳水扁)強烈反對,而背後提供阿扁「專業」意見,出力最多的人之一,正是北美航太協會重要成員郭清江,最後台翔投資麥道案,就在反對黨杯葛下胎死復 中,孰料,1996年美國波音公司,以163億美元併購麥道,因為1992年台灣如能投資麥道,短短4年間再轉賣給波音,獲利至少可達3倍以上,工業技術 水準也會因參與麥道經營而大幅提升,這事件,令台灣航太界扼腕迄今。
4. 投資史威靈,違反立法院決議,行政院下有對策,規避立法院監督:根據立法院審議9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與非營業部分)時,曾 對行政院開發基金作如下決議:「91年度轉投資『華揚史威靈公司』8億7,812萬5千元應屬違法,違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條第1項及第21條第1 項第1款之規定,該條例係為促進『國內』產業升級所制定之特別法,政府口口聲聲要企業投資台灣優先,要為台灣拼經濟,且不斷以減稅救經濟之際,卻拿促進國 內產業活水挹注國外岌岌可危之企業,面對高失業率威脅的全國民眾如何自圓其說?由於行政院開發基金不得繼續投資華揚史威靈公司案,轉而尋求最大金主經濟部 轉投資之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致使耀華玻璃公司成為最大股東,儼然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之局面。若行政院開發基金撤資或轉讓股權給其他公私合 營事業,則華揚史威靈公司完全遁化為再投資公司,然公股仍為最大控股者,其所派公股代表之董監事,無須列席立法院報告。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三大主張:
1. 禁止郭清江領取股票選擇權,並比照國營事業相關規範,檢討郭清江薪資合理性:行政院前(19)日宣布公股代表禁領員工分紅,且不追溯既往後,財政部決定, 公股代表禁止領取的範圍將擴及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 )等非固定收入,非固定收入主要包括績效獎金、生產津貼等各種津貼,固定收入則指薪資、主管加級與特支費等,未來公股代表領取的非固定收入,將不能超過固 定收入,郭清江本人代表華航基金會,占華揚史威靈股權不到5%,他想增加周文輝、柯金象和游芳來三位新董監事,引起第一大股東耀華公司的經濟部代表和民股 代表不滿,曾導致該公司股東會流產,故其行徑著實引人非議。目前政府是史威靈公司的最大股東,郭清江是政府授派之公股代表,因此,政府即刻禁止郭清江領取 股票選擇權,並應依據國營事業管理辦法有關公股事業董座之薪資規範,檢討其薪資之合理性,以比照現行國營事業董事長薪資與津貼為依據,以善盡管理之責。
2.於本會期赴立法院進行政府投資史威靈效益專案報告:華揚史威靈公司完全遁化為再投資公司,然公股仍為最大控股者,其所派公股代表之董監事,無須列席立法院報告,因此,要求政府相關單位前來立法院進行「行政府投資史威靈效益」專案報告,接受民意機關監督。
3.即刻檢討,善設停損點:由於史威靈長期虧損,迄今仍須不斷挹注資金,然誰都無法保證日後投入成本能夠完全回收,故政府應善設停損點,並積極進行相關技術、資本移轉至國內,停止無底洞的投資,以昭公信。
1.『挾公器、以自肥」-年年虧損的史威靈,郭清江卻坐領高年薪1000萬(比總統年薪還要高)、獲配高級房車,並領取股票選擇權2.5億元:史威靈93年度虧損19.23億元,每股虧損高達34.12元,是政府目前為止所有轉投資事業來說,虧損最嚴重的公司,可是,郭清江今年二月上任,一年年薪為1000萬元,另配有房子、高級賓士車(Mercedes Benz),還不打緊,他還領取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2.5億元,比陳總統一年薪給(薪俸、公費與年終獎金)624萬元高出甚多。令人憤怒的是,為何史威靈公司嚴重虧損,董事長卻可大領薪資、享受貴賓待遇,現在還不斷要求政府出錢投資史威靈,簡直是「挾公器、以自肥」。
2.政府鉅額投資史威靈6.14億美元,猶如石沈大海,回收遙遙無期:在這6、7年間政府陸續挹注,協助史威靈公司之商務型小飛機開發案,迄今政府已出資 6.14億美元(相當於台幣202.62億元)投資史威靈,國內總投資幾乎占該公司股權92.12%,其中經濟部耀華玻璃是美國華揚史威靈航太公司最大股東(持股達47.64%),再加上行政院開發基金、航發會、台翔、華揚等,美國技術入股股份不到10%,目前政府鉅額投資,可是都肉包子打狗、血本無歸。(見附件)。
3.阻斷有利投資的航太殺手、卻力促政府投資每股虧34元的華揚史威靈:去年華揚史威靈為了完成商務客機在美國的最後階段驗證,向經濟部尋求增資機會,行政院長游錫堃為求慎重,借重郭清江的專業評估該項投資,郭清江原本也反對再投資該案,在他出任董事長前,以該公司接到訂單為由,由反對轉為支持。但是,郭清江沒有任何投資航太業的經驗,又主導華揚史威靈投資評估,令人質疑。之前,1992年美國麥道飛機公司,曾經有意要求台灣出資20億美元,購入該公司40%的股權,當年的前經濟部長蕭萬長準備以民間企業合組的台翔航太科技公司名義入股麥道,不料卻遭到立法院反對黨立委(當年的立委陳水扁)強烈反對,而背後提供阿扁「專業」意見,出力最多的人之一,正是北美航太協會重要成員郭清江,最後台翔投資麥道案,就在反對黨杯葛下胎死復中,孰料,1996年美國波音公司,以163億美元併購麥道,因為1992年台灣如能投資麥道,短短4年間再轉賣給波音,獲利至少可達3倍以上,工業技術水準也會因參與麥道經營而大幅提升,這事件,令台灣航太界扼腕迄今。
4. 投資史威靈,違反立法院決議,行政院下有對策,規避立法院監督:根據立法院審議9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與非營業部分)時,曾對行政院開發基金作如下決議:「91年度轉投資『華揚史威靈公司』8億7,812萬5千元應屬違法,違反『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1條第1項及第21條第1 項第1款之規定,該條例係為促進『國內』產業升級所制定之特別法,政府口口聲聲要企業投資台灣優先,要為台灣拼經濟,且不斷以減稅救經濟之際,卻拿促進國內產業活水挹注國外岌岌可危之企業,面對高失業率威脅的全國民眾如何自圓其說?由於行政院開發基金不得繼續投資華揚史威靈公司案,轉而尋求最大金主經濟部轉投資之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致使耀華玻璃公司成為最大股東,儼然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之局面。若行政院開發基金撤資或轉讓股權給其他公私合營事業,則華揚史威靈公司完全遁化為再投資公司,然公股仍為最大控股者,其所派公股代表之董監事,無須列席立法院報告。
因此,賴士葆特提出以下三大主張:
1. 禁止郭清江領取股票選擇權,並比照國營事業相關規範,檢討郭清江薪資合理性:行政院前(19)日宣布公股代表禁領員工分紅,且不追溯既往後,財政部決定,公股代表禁止領取的範圍將擴及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 )等非固定收入,非固定收入主要包括績效獎金、生產津貼等各種津貼,固定收入則指薪資、主管加級與特支費等,未來公股代表領取的非固定收入,將不能超過固定收入,郭清江本人代表華航基金會,占華揚史威靈股權不到5%,他想增加周文輝、柯金象和游芳來三位新董監事,引起第一大股東耀華公司的經濟部代表和民股代表不滿,曾導致該公司股東會流產,故其行徑著實引人非議。目前政府是史威靈公司的最大股東,郭清江是政府授派之公股代表,因此,政府即刻禁止郭清江領取股票選擇權,並應依據國營事業管理辦法有關公股事業董座之薪資規範,檢討其薪資之合理性,以比照現行國營事業董事長薪資與津貼為依據,以善盡管理之責。
2.於本會期赴立法院進行政府投資史威靈效益專案報告:華揚史威靈公司完全遁化為再投資公司,然公股仍為最大控股者,其所派公股代表之董監事,無須列席立法院報告,因此,要求政府相關單位前來立法院進行「行政府投資史威靈效益」專案報告,接受民意機關監督。
3.即刻檢討,善設停損點:由於史威靈長期虧損,迄今仍須不斷挹注資金,然誰都無法保證日後投入成本能夠完全回收,故政府應善設停損點,並積極進行相關技術、資本移轉至國內,停止無底洞的投資,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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