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私募基金我引用一段(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研究報告給各位參考:
值得注意的是,韓國會接受IMF、外資的介入,是在亞洲金融風暴肆虐、幾近經濟崩潰下所不得不做的決定;對照受創不深的台灣,國內實在毋須急著無條件擁抱私募基金。更何況,韓國在金融重整10年後的今天,檢討反悔之聲四起,觀之韓國檢察機關起訴LoneStar及KEB(Korea Exchange Bank)可見一斑。檢方指控Lone Star和韓國外換銀行(Korea Exchange Bank)曾刻意壓低外換銀行信用卡子公司的股價。三年前﹐LoneStar收購了外換銀行50%的控股權。檢方稱﹐他們打壓KEB信用卡公司股價是為能以較低價格收購後者少數股股東的股份。LoneStar和KEB均否認了指控內容。(KEB自己的股價在公司被LoneStar收購後有所上升。)
綜合上述,私募基金對台灣的金融產業、監理制度、國際經濟以及外匯資本管制都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國內雖要加快經濟自由化以及國際化的腳步,但對於前述種種衝擊仍不可不慎,才不致失足悔恨。此外,有鑒於台灣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員之一,為避免違反當時加入WTO所簽署的協定,關於私募基金管制及訂定相關制度之時機,應於研議自由貿易協定 (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討論之。如此我國有較多的籌碼可與其他國家談判,同時也不致使在審查私募基金過程中所採取的措施,被指為違反WTO為自由貿易的允諾。
此外,從以上分析我們發現,私募基金已在21世紀中變成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法人,面對這樣的趨勢,我們應即時檢討外匯貨幣政策,以避免重蹈日本、韓國這兩個在亞洲金融風暴中名列重創國家的覆轍:金管會應做有效因應措施,以避免此趨勢對本土金融及其他產業造成不公平的現象;而產業政策主管機關應避免如日月光併構一案的爭議,制定一套透明可遵循的法制原則,方能避免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
報告出處:低利率時代私募基金盛行與貨幣金融政策之因應 05-16-2007
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財政金融組政策委員 許振明
財政金融組助理研究員 陳沛柔
財政金融組助理研究員 陳沛柔
原文出處:http://www.npf.org.tw/particle-2456-2.html
全球著名私募基金集團
Gill 07/04/2007 AM: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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